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福建泰迪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华安泰迪宠物食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安泰迪宠物食品生产项目阶段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安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福建泰迪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06068939
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nJxxOTXs1USCl1k3LbBvw
提取码:qzml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1日-2021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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